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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浦处字(2018)第1520180124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4.858477万元,罚款14.575431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11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梁永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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