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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186811252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东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违反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规定的经营条件,仍从事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18年08月16日在沪南公路4518号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规定的经营条件,仍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贰份,询问笔录贰份,照片肆张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十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27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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