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地海罚〔2021〕27J3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4月3日9时34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浙江港航“智慧海事”综合监管平台发现:淳安千岛湖卓越游艇有限公司所有的浙淳安艇733从千岛湖一期码头驶往千岛湖二期码头加油站,在航行中卫星导航定位通讯系统未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其行为违反《杭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二)项,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卫星导航定位通讯系统,在航行中保持系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07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