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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地海罚〔2021〕27J3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4月3日9时34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浙江港航“智慧海事”综合监管平台发现:淳安千岛湖卓越游艇有限公司所有的浙淳安艇733从千岛湖一期码头驶往千岛湖二期码头加油站,在航行中卫星导航定位通讯系统未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其行为违反《杭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二)项,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卫星导航定位通讯系统,在航行中保持系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7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