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沁市监稽罚字[2020]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2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0
    决定机关 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高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