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钱塘市监罚处〔2020〕109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药品广告涉及药品的宣传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二、罚款人民币276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30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洪建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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