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正合堂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7010078****816E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206民初7017号
    案号 (2021)苏0206执120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3-29
    发布日期 2021-09-2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山东正合堂医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雁惠医疗器械(上海)商行(普通合伙)货款599.373万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以599.373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二、山东正合堂医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雁惠医疗器械(上海)商行(普通合伙)律师费25.51119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77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32771元,由山东正合堂医药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