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安市监处[2021]3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5
    决定机关 安阳市文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