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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191705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浦东金环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18年10月2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振路25号实施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证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2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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