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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诸市监处〔2020〕5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处罚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库存“OPPO”、“vivo”牌配件商品402盒;3、罚款6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7
    决定机关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