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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市监案字〔2020〕18-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1
    决定机关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