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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攸(消)行罚决字〔2020〕0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攸县市场建设有限公司湘东大市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第二至四层部分防火门损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现场照片4张、对李镇滔和左伟的询问笔录2份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攸县市场建设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9
    决定机关 攸县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