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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浦处字(2018)第1520180101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服务业的经营者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090万元,罚款0.249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07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奚桂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