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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泾城管(市容)罚(2017)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安徽省承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在泾县泾川镇幕桥路未经批准在垃圾桶上张贴内容为“美团外卖及二维码”的宣传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3
    决定机关 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