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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仑卫公罚〔2020〕01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安酒店有限公司(经营者:黄波)于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1月17日期间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了“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建议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2000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0
    决定机关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