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武市监行处字〔2019〕101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无证零售烟草制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50.6元,并处罚款4044元。上述罚没款合计4094.6元(肆仟零玖拾肆元陆角整),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6 |
决定机关 |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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