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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伟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149759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412民初2328号
    案号 (2018)苏0412执245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6-05
    发布日期 2018-09-1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结欠原告常州市红平橡塑制品厂货款107146.58元,该款由被告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支付原告55940元、2018年7月30日前支付原告20000元、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20000元、余款11206.58元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付清。原告常州市红平橡塑制品厂自愿放弃违约金损失。 二、如被告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告常州市红平橡塑制品厂承诺放弃的违约金部分不再放弃,原告常州市红平橡塑制品厂可按未付款部分及违约金10714.66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29元、保全费1120元,合计2449元,由被告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自愿负担,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常州市红平橡塑制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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