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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延银监罚决字〔201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原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外经营票据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614.69万元,并责令该行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06
    决定机关 延边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