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汴鼓市监处[2021]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含有不科学的表述或者使用不恰当的表现形式,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药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96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4
    决定机关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鼓楼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