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贵市监执法处字〔2019〕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0 |
决定机关 |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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