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乌水国罚〔2016〕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你于2015年3月12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于2016年5月20日申请办理税务登记,逾期405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罚款7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6-17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