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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甬镇卫消罚〔2021〕0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慈海南路96号的宁波镇海王万利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在诊疗室使用过期的消毒产品CP口腔抑菌液用于口腔牙根管抑菌消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8
    决定机关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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