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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惠阳执A罚字〔2021〕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广东标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规定在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独石村(机场路99号)进行建设,该宿舍楼占地面积450平方米,建筑面积1635平方米,框架地上三层;门卫室占地22平方米,建筑面积22平方米,框架地上一层;垃圾收集房占地30平方米,建筑面积30平方米,框架地上一层。 总建筑面积1687平方米,未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许可手续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266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3
    决定机关 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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