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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临综执〔2020〕罚决字第05-0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8月10日10时47分,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临安同人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07月底在杭州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同人山庄路口设置了一块大型户外广告,材质为钢架结构,覆盖彩色喷绘布,可移动。内容为“世贸国风大境营销中心(同人山庄)”该广告面积为15平方米(长5米、宽3米),当事人没有相关合法审批手续,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7
    决定机关 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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