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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叙)应急罚(202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综上,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肆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7
    决定机关 叙永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