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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镇市监处〔2016〕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药品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114689.85元,并处罚款166001.55元;二、没收违法生产的中药饮片“小通草”109.5kg。以上二项罚款合计贰拾捌万零陆佰玖拾壹元肆角(¥280691.4)。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5-05
    决定机关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严素琴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