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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怀市监处字〔2021〕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要求实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改正未按照要求实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的违法行为;二、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圆整(?300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4
    决定机关 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