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昌齐洛瓦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书衔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6010015****994F
    执行依据文号 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7)赣0192执3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1-17
    发布日期 2017-06-2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南昌齐洛瓦电器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之前向原告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腾退坐落在南昌经开区海棠路与菊圃路西南角的厂房,如被告未在上述期限内腾退厂房,原告有权自行处置被告放置在厂房里的设备等所有物品; 二、被告南昌齐洛瓦电器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之前向原告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2015年9月至12月厂房租金396144元; 三、被告南昌齐洛瓦电器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向原告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2016年1月至3月厂房占用使用费297108元; 四、原告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五、原、被告、第三方各方当事人无其他任何争议。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0931元,减半收取计5465.5元,由原告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