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处字〔 2019〕1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84元;2、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1008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4
    决定机关 新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