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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长征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7070575****53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潍商初字第22号
    案号 (2018)鲁07执23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4-28
    发布日期 2018-05-2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受理费8223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87233元,由被告潍坊科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王金鹏、蒋海燕、张培臻、诸城新鲁加包装有限公司、管恩培、张培礼、山东航远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王春瑜共同承担。鉴定费30000元,由原告承担20000元,由王春瑜承担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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