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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中工商经处字(2018)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06
    决定机关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余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