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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金银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创业电子广场
    法定代表人 罗伟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71998900
    执行依据文号 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14)378号仲裁裁决书
    案号 (2015)深宝法西执字第0034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12-24
    发布日期 2015-05-1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工资人民币809920元及经济补偿金179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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