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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青)应急罚[2019]执法3-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4.5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4
    决定机关 西青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