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10073****045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104刑初370号 |
案号 | (2021)冀0104执395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8-18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河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单位河北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犯骗取贷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虚开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八十五万元。 (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清) 三、被告人靳伯柏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河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8月9日起至2023年2月8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清) 四、被告人周锦程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清) 六、被告人赵丽英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8月14日起至2020年8月13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清) 八、被告人刘静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清) 追缴被告人刘静非法所得人民币四千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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