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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合川市监处字(2021)1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30
    决定机关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志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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