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新煤安监 南罚〔2018〕(200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1.2018年1月15日22时10分左右,1014综采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煤矿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2.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报告。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5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4-26 |
决定机关 | 新疆煤炭工业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