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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湛交罚[2021]013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湛江市公安局赤坎交警大队于2021年09月29日11时10分在325国道485公里处,查处1辆车号为粤KS6309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该车运输货物的超限率为82%,赤坎交警大队对该车超载行为作出处理,并于2021年10月13日移交该案给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执法1科。经调查,该车业户是茂名港铭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车属公司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该车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13
    决定机关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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