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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南卫消罚字[202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青岛康杰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无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消毒产品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叁仟元整(3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4
    决定机关 市南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