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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0遵汇综执04罚决第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不合格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罚款:伍万元整(¥50000.00元);没收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所得129.5元,取整:壹佰贰拾玖元整(¥129.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4
    决定机关 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