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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处罚〔2021〕1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100元,并处5000元罚款,合计罚没款人民币121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7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李海滨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