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辽宁天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于杰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80076****260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辽0804民初3418号 |
案号 | (2016)辽0804执170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6-11-14 |
发布日期 | 2017-05-31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辽宁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鸿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刘锐欠款159378元及利息(利息自2010年3月1日起至借款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88元,由被告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