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一次性免清洗式物证干燥柜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520155951.6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3529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05 |
申请公布号 | CN204535295U | 申请公布日 | 2015-08-05 |
分类号 | F26B9/06(2006.01)I;F26B21/00(2006.01)I;F26B25/08(2006.01)I | 分类 | 干燥; |
发明人 | 潘楠;刘益;刘霖霖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商汇支行 |
代理机构 | 北京名华博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中强 |
地址 | 650041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德瀛华府6栋F-115号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一次性免清洗式物证干燥柜,属于刑事侦查技术领域,所述的一次性免清洗式物证干燥柜主要包括柜体、物证干燥室、温度湿度控制器、排水抽屉、空气干燥净化室、内胆、密封塑料袋、快插式堵头、密封拉链、排水口、热风进口、柜门、热风出口;本实用新型采用304不锈钢制作的内胆,胆面平整光滑,不容易刮伤物证,且清洁方便无死角;密封塑料袋的强度高密封效果好,大U型密封拉链密封效果好,使密封塑料袋的开口最大化,放置物证方便快捷,且最大限度的隔绝了袋内和外界气体的接触,避免了物证的二次污染,且密封塑料袋是一次性结构,免清洗,既保证了物证不被污染同时又节省了大量的清洗柜体的时间和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