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一次性免清洗式物证干燥柜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520155951.6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04535295U 公开(公告)日 2015-08-05
申请公布号 CN204535295U 申请公布日 2015-08-05
分类号 F26B9/06(2006.01)I;F26B21/00(2006.01)I;F26B25/08(2006.01)I 分类 干燥;
发明人 潘楠;刘益;刘霖霖 申请(专利权)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商汇支行
代理机构 北京名华博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李中强
地址 650041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德瀛华府6栋F-115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一次性免清洗式物证干燥柜,属于刑事侦查技术领域,所述的一次性免清洗式物证干燥柜主要包括柜体、物证干燥室、温度湿度控制器、排水抽屉、空气干燥净化室、内胆、密封塑料袋、快插式堵头、密封拉链、排水口、热风进口、柜门、热风出口;本实用新型采用304不锈钢制作的内胆,胆面平整光滑,不容易刮伤物证,且清洁方便无死角;密封塑料袋的强度高密封效果好,大U型密封拉链密封效果好,使密封塑料袋的开口最大化,放置物证方便快捷,且最大限度的隔绝了袋内和外界气体的接触,避免了物证的二次污染,且密封塑料袋是一次性结构,免清洗,既保证了物证不被污染同时又节省了大量的清洗柜体的时间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