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甬北市监处字〔2019〕3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上述不符合规定的红曲米;(二)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08
    决定机关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朝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