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欧亚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梅祖悦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27769005
    执行依据文号 804(2014)西桃民初字第804号
    案号 (2015)西执字第0026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4-09
    发布日期 2015-12-2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西欧亚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欠原告南昌市东湖区捷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400万及利息(自2014年3月15日至借款给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月息1.7%计付),于201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二、被告江西欧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陶学银、梅祖悦、胡水平同意对被告江西欧亚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41400元,减半收取207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5700元,由被告江西欧亚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江西欧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陶学银、梅祖悦、胡水平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