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同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芦建东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864420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南民初字第10484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6)津0104执207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6-08-10 |
发布日期 | 2016-08-11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天津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芦建东于201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杨志借款本金17000000元; 二、被告芦建东于2016年6月30日前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给付原告杨志自2013年11月7日始的借款利息,如被告芦建东未按上述履行期限履行给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则被告芦建东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原告杨志逾期借款利息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三、被告天津冠锜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东禾锦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日照钢铁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同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芦建辉、华勇、朱庆伟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双方无其他争议; 五、案件受理费171458元,减半收取85729元,由被告芦建东承担,被告芦建东于2016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杨志。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