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余公(消)行罚决字〔2017〕180004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阮雪剑火锅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9-07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余杭区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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