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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皖银保监罚决字〔202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王先俊时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对以下事实负责:1.在该行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过程中存在不审慎行为,应负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系直接责任人员。2.对该行同业投资风险分类不实负有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系直接责任人员。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30
    决定机关 安徽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