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赣市银保监罚决字〔202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向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项目发放贷款;员工利用银行账户过渡、归集资金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7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5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刘德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