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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盘兴市监处字〔2018〕2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位于盘锦市中心医院住院部一楼东侧辽宁金社裕农乡村百货超市连锁集团有限公司金社标超中心医院店涉嫌无证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一、对无照行为责令改正,限七日内办理营业执照。二、没收食品收违法所得1481元;三、罚款88005.83元;罚没款合计89486.83元,一并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07
    决定机关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