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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2021〕罚决字第08-00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大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萧山区宁围街道利华路北侧宁牧安置房一标工地的施工。2021年5月7日夜间,因施工方量较大的原因,当事人在未取得夜间施工作业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动用泵机二台、混凝土搅拌车三台进行27区块地下室的顶板混凝土浇筑作业,现场进行的施工作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于5月7日22时52分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次日3时左右,当事人将该处混凝土浇筑完成后便停止了,并表示以后如工程需要夜间施工,会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6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