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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2021〕罚决字第03-02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7月05日10时16分,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干中队执法人员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杭州龙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萧山区北干街道萧政储出【2019】8号地块消纳工程渣土3000方,当事人现场无法出示该处合法的消纳场地备案手续。当事人未到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擅自消纳工程渣土,违反了《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属于未经登记擅自消纳工程渣土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责令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31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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